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通報2021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農產品等25大類食品,共抽檢136批次,其中合格131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為3.68%。
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福建晟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規(guī)格5L/瓶 批號2020/5/6)、福建鑫暉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玉融飄香(規(guī)格 5L/瓶 批號2020/4/17),經初檢和復檢,均是乙基麥芽酚項目不合格,按規(guī)定食用油生產不得使用乙基麥芽酚。
3批次餐飲食品不合格:福州時代中學所采購的茄子(批號2020/6/2),氧樂果項目不合格;福州市長樂區(qū)融僑賽德伯小學采購的上海青(批號2020/6/17),經初檢和復檢,毒死蜱、氟蟲腈項目不合格;福州潮福城酒樓有限公司采購的海蚌(批號2020/9/27),經初檢和復檢,氯霉素項目不合格,按規(guī)定不得檢出。
福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