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黃珊 記者顧艷偉)2020年元旦假期,廣西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12315指揮中心共接收投訴、舉報和咨詢328件,其中,投訴70件,占比21.34%;舉報22件,占比6.71%;咨詢236件,占比71.95%。投訴、舉報和咨詢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5.90%,全市市場秩序保持穩(wěn)定,未發(fā)生重大消費安全事故和群體性投訴事件。
元旦期間,服務類投訴舉報量呈上升趨勢,共有52件,位居首位,其中:停車服務18件,主要反映停車場未按公示標準進行收費,未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等;餐飲和住宿服務12件,主要反映餐飲店未按約定提供服務,酒店賓館未及時退回住宿押金等;美容、美發(fā)、洗浴服務5件,主要反映虛假宣傳,利用預付卡形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等。
商品類投訴舉報共有40件,其中:一般食品類23件,主要反映食品混有異物、變質,提供的商品貨不對版,缺斤少兩等;交通工具類6件,主要反映逾期交車,商家未積極履行售后責任等;裝修建材類4件,主要反映虛假宣傳,商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時商家拖延維修等。
消費者廖女士反映,2022年1月1日晚20時左右,其通過APP支付13元購買一份買一送一的抹茶味冰淇淋,到店取餐時,店員卻給其兩份原味冰淇淋,提出質疑后,店員表示以店面口味為準,但廖女士發(fā)現(xiàn)店面價格牌顯示,原味冰淇淋買一送一的價格為12.5元,其通過APP下單的是13元,且訂購頁面并未標注“以店面口味為準”等字樣,取餐前店員也未詢問其是否需要更換口味。她認為商家做法不合理,希望協(xié)調商家退回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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