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教育培訓課程一般都具有周期長、費用高的特點,因此有些教育培訓機構會誘導消費者采取分期付款或者貸款等方式來支付,但對貸款利率、風險提示等信息卻刻意隱瞞,消費者稍不留神就會落入“培訓貸”陷阱。3月13日,福建省消委會發(fā)布消費警示:教育培訓須謹慎消費,“培訓貸”雷區(qū)要避開。
據(jù)介紹,2021年,福建省消委會系統(tǒng)共收到教育培訓服務類投訴132件,與2020年同期相比,投訴量增長了67.09%。2021年8月,張先生向福建省仙游縣“中公教育”培訓機構報了一個名為“理享學”的培訓班,雙方簽署培訓協(xié)議,約定培訓費用2萬元,以貸款形式支付,如果當年未能通過事業(yè)單位招錄考試,則培訓機構應在45天內如數(shù)退還學費2萬元。隨后,張先生與“中公教育”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機構辦理了培訓貸,但未通過當年的事業(yè)單位招錄考試,而培訓機構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退款,故張先生向仙游縣消委會投訴,要求培訓機構退還2萬元。經(jīng)調解,該培訓機構向張先生全額退還2萬元培訓費。
福建省消委會指出,近年來,關于培訓貸的投訴有很多,不少消費者抱怨被套路,頻頻陷入“霸王條款”、“公司跑路”、“退款難”等糾紛之中。其中,因培訓貸款引發(fā)的消費糾紛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點:利用銷售話術和技巧淡化還貸壓力甚至以無息貸款作為誘餌促使消費者沖動消費;“保過”承諾以及名校承諾是部分教育培訓行業(yè)的宣傳伎倆;利用自己優(yōu)勢地位訂立格式條款,為對方設置苛刻的條件,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不簽書面協(xié)議,只做口頭承諾,消費者退款無門;以直降優(yōu)惠的名義收取大量預付費,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潛在風險。
對此,福建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培訓服務前應詳查合同內容,關注課程設置、師資要求、違約責任、退費規(guī)則等重要條款。簽約時,不要提前預交大量費用,防止培訓機構停業(yè)或破產(chǎn)時面臨退費風險。對于培訓機構提出的“學費貸”“培訓貸”,不要輕信培訓機構的說辭,應充分了解金融產(chǎn)品的詳細情況和相關風險,明確約定還款利率、手續(xù)費、解約條件等,并保留好相關消費憑證,遇到糾紛時應積極及時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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