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7月8日, 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開始預售,將于7月15日正式發(fā)行。但連日來,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在QQ音樂、咪咕音樂等網(wǎng)絡音樂平臺預購該專輯遭遇誤購、多購卻無法退款以及抵扣政策不合理等問題。《中國消費者報》就此進行了調查。
消費者多購、誤購預售“數(shù)字專輯”
QQ音樂、咪咕音樂拒絕退貨退款
7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消費者張先生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開始預售后,我通過QQ音樂平臺花30元買了一張,還打算再買一張送給朋友,在購買界面點擊禮物圖標后,界面跳轉到了‘選擇贈送方式’頁面,分為銘牌贈送和禮品卡兩種,我點擊‘購買銘牌’,結果顯示又支付了30元,但我發(fā)現(xiàn)這樣買的專輯并不能贈送給好友。”隨后,張先生多次聯(lián)系QQ音樂在線客服,得到的答復都是不能退款。
陜西省西安市消費者申女士在咪咕音樂平臺也有類似遭遇。“7月8日,我通過咪咕音樂APP支付30元購買了預售的《最偉大的作品》,隨后我發(fā)現(xiàn)我汽車上的播放器不支持咪咕音樂APP,所以想退訂單,但我在咪咕音樂APP中既查不到訂單信息也找不到退款界面。”
申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她聯(lián)系咪咕音樂在線客服請求退款,智能客服回復“數(shù)字專輯為按次付費的非實物音樂產(chǎn)品,購買后不能取消或退訂”,接著她轉人工客服,客服人員也表示不支持退款。
申女士很不解,專輯7月15日才上線,實際并未交付,為什么不能退貨退款?
7月10日,《中國消費者報》撥打QQ音樂官方客服電話詢問購買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銘牌贈送”為什么不能贈送給好友,客服人員表示:“銘牌贈送首先需要自己有一個,再購買第二個才可以送給別人,‘禮品卡贈送’則購買一個就可以贈送給好友。”
針對“同一張專輯重復購買了兩次,為什么不能退款”的問題,客服人員表示,數(shù)字專輯一經(jīng)購買都不支持退款。
《中國消費者報》聯(lián)系咪咕音樂在線客服詢問,專輯是預售,7月15日才上線,為何不能退款?客服人員回復“權益正常下發(fā),暫不支持辦理退費。”
宣稱符合條件可“立減6元”
實際卻只能減3元
四川省成都市消費者王女士7月8日看到QQ音樂APP在《最偉大的作品》售賣界面宣傳“購買過《Mojito》及《說好不哭(with 五月天阿信)》2首數(shù)字單曲,專輯立減6元,即24元/張”。
“這兩首歌我此前都在QQ音樂APP中購買過,但當我打開新專輯購買界面準備付款時,卻發(fā)現(xiàn)標價是27元,只減了3元。”王女士說,她多方投訴后最終聯(lián)系到新浪微博客服號“QQ音樂小秘書”,對方回復會去進行核實處理,但至今仍未收到反饋信息。最終,王女士決定放棄購買該專輯。
《中國消費者報》撥打了QQ音樂官方客服電話詢問王女士反映的問題,客服人員表示,如果《Mojito》和《說好不哭(with 五月天阿信)》2首都購買過,就減6元,不存在買了這兩首歌只減3元的情況。
王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提供了她的QQ音樂賬號截圖,在QQ音樂商城的“已購”頁面,可以看到包括《Mojito》及《說好不哭(with 五月天阿信)》2首數(shù)字單曲。而在她發(fā)來的《最偉大的作品》付款頁面,顯示價格為27元。
新專輯中有5首老歌
只有2首享受抵扣優(yōu)惠
“新專輯里有5首老歌,但QQ音樂平臺規(guī)定只有2首如果之前買過,才有抵扣減免的資格,我覺得這對消費者不公平。”重慶消費者楊先生質疑道。
《中國消費者報》查看QQ音樂APP中《最偉大的作品》簡介,看到里面共收錄12首曲目,除1首鋼琴演奏Intro和6首新歌外,還有此前發(fā)行過的5首老歌,分別是《等你下課(with 楊瑞代)》《不愛我就拉倒》《我是如此相信》《Mojito》和《說好不哭(with 五月天阿信)》。
此前,《Mojito》通過數(shù)字專輯方式銷售,價格為3元/首?!墩f好不哭(with 五月天阿信)》通過數(shù)字專輯和單曲兩種方式銷售,數(shù)字專輯價格為3元/首,單曲價格為2元/首。而其他3首歌曲采用單曲方式銷售,價格為2元/首。這些歌曲購買后均可永久播放和下載。
楊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5首老歌中有3首他以前都在QQ音樂平臺付費購買過,但按照QQ音樂的抵扣優(yōu)惠政策,只有《Mojito》這首歌可以抵扣減免3元。
針對楊先生的問題,QQ音樂電話客服工作人員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5首老歌中只有《Mojito》和《說好不哭(with五月天阿信)》屬于數(shù)字專輯,目前預售活動中確實只有這2首歌可以減,其他3首屬于單曲不能抵扣減免。
專家觀點:
預售數(shù)字專輯未使用拒絕退貨不合理
7月10日,《中國消費者報》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搜索關鍵詞“周杰倫新專輯”,發(fā)現(xiàn)還有不少同類投訴,涉及QQ音樂、咪咕音樂等平臺。
“消費者購買數(shù)字專輯選擇‘銘牌贈送’,結果發(fā)現(xiàn)買了卻并不能送人,如果是技術問題,平臺應當做出調整。”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律師、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yè)委員會主任蘆云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如果必須自己先買一個,再購買第二個才可以送給別人,就涉嫌變相強制消費。企業(yè)不應為消費行為設置更高的門檻或者額外增加一些限制性的條件。
針對“預售的數(shù)字專輯,一經(jīng)購買能否退款”的問題,蘆云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shù)字化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它的立法本意是消費者經(jīng)過下載之后實現(xiàn)了商品的價值,那就不能退貨。但現(xiàn)在《最偉大的作品》專輯只是預售,還沒有到生效的時間節(jié)點,商品價值沒有實現(xiàn),就可以退貨退款。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一張專輯消費者購買一次就能聽了,重復購買了預售的數(shù)字商品卻不能退貨,甚至轉贈也有限制,說明音樂平臺在產(chǎn)品的購買過程中沒有充分提示消費者,存在一定的服務瑕疵。平臺應完善機制,比如彈窗提示消費者“已經(jīng)購買一次,是否重復購買”,這樣會更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