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記者12月15日從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局了解到,為全面保障各類產品質量安全,更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該局對全省非醫(yī)用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生產、銷售單位進一步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出4項要求。
該局要求,牢固樹立質量安全意識。生產單位要嚴格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原輔材料進貨檢查驗收、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生產單位明示采用的標準要求,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切實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認真執(zhí)行線上、線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線上和線下銷售單位必須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并采取措施保證銷售產品質量。不得銷售偽造產地、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未獲得生產許可或者強制性產品認證、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發(fā)現各類質量問題產品,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對消費者盡到質量安全保障義務。
積極落實社會責任。生產、銷售單位在發(fā)現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缺陷時,應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及時解決產品質量問題,依法召回缺陷產品,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自覺接受監(jiān)督。生產、銷售單位應當對照上述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fā)現并積極整改質量問題。要自覺接受、主動配合監(jiān)管部門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推動產品質量社會共治。
遼寧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密切關注市場產品質量狀況,進一步強化相關產品質量監(jiān)管,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非醫(yī)用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