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不少消費者去4s店買車都有這樣的經(jīng)歷:銷售人員以“零首付”“零利率”等誘惑消費者分期購車,稱算下來價格要比全款購車便宜不少……分期購車真的這么“香”嗎?里面有什么貓膩?四川省消委會近期組織專業(yè)律師進行了分析。
四川蜀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文強提醒消費者,分期付款購車需注意消費陷阱。要防止銷售人員利用各種借口收取其他費用,比如有的銷售人員會要求消費者簽署空白合同,等到合同簽訂后,消費者才發(fā)現(xiàn)合同內(nèi)容與最初洽談的內(nèi)容存在出入。
有些銷售人員利用金融術(shù)語來模糊消費者的認知,或者故意不給出明確的年化利率,利用消費者的粗心大意簽訂購車合同,需要特別警惕。比如有的商家在合同中用年化費率代替年化利率,有的只給出每月的年化利率,總之窮盡一切手段讓消費者難以直觀判斷自己的還款金額。往往等到分期付款購車合同簽訂后,消費者還款時才發(fā)現(xiàn)分期價款額超出預期,但若不支付又會陷入法律糾紛。
此外消費者還需注意,有的經(jīng)銷商會要求消費者在分期付款后期提高還款金額,理由是該車價上漲,分期付款還清最后一期之前,車價上漲金額需要由消費者承擔,增加消費者的購車支出。
謝文強建議消費者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要簽署空白合同。車輛總價、每期還款額、手續(xù)費、保險費、利率等費用都要進行書面約定。只有消費者提高維權(quán)意識,注重書面手續(xù),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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